各团委(团总支)、各团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有关规定,经市委和团省委批准,共青团秦皇岛市第十八次代表大会拟定于2019年5月召开。现将代表推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代表名额和条件
(一)代表名额及分配。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组织选举规则(暂行)》规定,经市委、团省委批准,共青团秦皇岛市第十八次代表大会正式代表245名,我校参会代表为4人。代表名额分配根据各县(区)、各系统的团员人数、经济发展状况及工作需要确定,同时又照顾到代表的先进性和广泛性。
(二)代表条件。团代会的代表应是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共青团员(包括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应具有以下条件:
1.组织关系在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的共青团员(入团年龄必须年满14周岁)及在河北科技师范学院从事团的业务工作的中国共产党党员。
2.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想信念坚定,遵纪守法,是非分明,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上级党团组织的决议。
3.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工作努力,实绩突出,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较高的综合素质,能够在广大团员青年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并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三)代表构成。代表要具有广泛性,应由各条战线的团员代表和团的专职、挂职、兼职工作者代表构成。同时,要根据青年流动分布的实际情况和基层团建的新进展确定构成情况,专职团干部代表占40%左右;基层和一线代表不少于70%;党员代表一般不超过60%;女代表不低于25%;年龄在30岁以下的代表占60%左右。
二、代表的选举和产生
代表的选举和产生,要在同级党委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进行。各级团组织要充分发扬团内民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团员的民主权利,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一)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代表候选人推荐酝酿工作由各院(系)团委(总支)组织进行,自下而上,上下结合。从基层团支部开始,每团支部提名1名候选人,后由各院(系)团委(总支)召开全委扩大会议,确定1位人选(预备人选要多于分配名额20%),反馈给团支部酝酿后,征求院(系)党委同意,报校团委。
(二)选举产生代表。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校团委召开常委会选经过充分酝酿协商后,差额确定(差额比例不低于20%)候选人初步考察人选,报团市委和校党委审核后, 校团委和候选人所在团委(总支)对初步人选名单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由校团委召开全委会投票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召开团员代表大会进行差额选举,报校党委同意后确定最终共青团秦皇岛市第十八次代表大会代表名单。
三、有关要求
各院(系)团委(总支)务必于2019年3月15日前报送共青团秦皇岛市第十八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册(附件)和预备人选材料(300字左右个人简介),发送至tuanwei9433@163.com。
附件: 共青团秦皇岛市第十八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
共青团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9年3月11日
附件
共青团秦皇岛市第十八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册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姓名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出生年月 ( 岁) | 籍贯 | 学历 | 参加工 作年月 | 政治 面貌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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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女同志及少数民族在姓名下加括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