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院(系)团委(团总支):
根据团省委、省学联《关于开展“中国梦·学子行”第七届河北省青少年“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校团委将面向全校征集推荐人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选树身边好典型,传递青春正能量
二、参评范围和条件
1.全体在校大学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立自强、乐观向上;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
(1)在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四进四信”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
(2)家庭贫苦、身残志坚以及其他遭遇生活重大不幸但品学兼优的学生;
(3)家庭条件一般,但自立自强,敢于挑战自我、成就梦想,勇担社会责任,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服务等方面,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成就,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4)本人的自强不息事迹在省、市、县主要媒体进行重点宣传报道,在社会引起较大反响的优秀大学生。
4.适当倾斜深度贫困县符合条件的大学生。
5.曾获得市级以上“自强之星”及“自强之星”入围者原则上不再推报。
三、推荐步骤
1.院系推荐
院系在充分宣传、广泛发动、逐级推报的基础上,于2018年11月26日前推荐1名初评人选,并将申报相关材料报校团委。
2.校级评审
校团委组织专家评委对上报候选人进行遴选,评选出1名推荐候选人,对推荐人选在校园网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最终上报团市委。
四、相关要求
院(系)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通过多种渠道广泛推荐,召开院(系)评审会严格把关、综合评议。要突出候选人的典型性和代表性,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优中选优;要向深度平困县符合条件的学生适度倾斜;要保证评选活动扎实顺利开展,按时上报候选材料。
推荐材料包括:
1. 河北省青少年“自强之星”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三份(见附件),所获证书或在各类媒体的宣传报道复印件一份;
2. 事迹材料一式三份(题材为人物通讯,第三人称,事迹真实感人,故事性、可读性强,2000字左右,便于宣传和结集成册);
3. 个人生活或活动场景彩色照片(五寸)5张。
教育学院团委
2018年11月19日
附件:
2018年河北省青少年“自强之星”候选人推荐表
姓 名 |
| 性 别 |
| 照片 (2寸免冠)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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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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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年级及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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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详细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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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本人或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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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负责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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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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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迹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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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推荐 理由 |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
县级 团委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
市级 团委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
省级 团委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
备注:正反页打印,一式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