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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放假相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     作者:默认作者    发布时间:2017/12/19 13:09:53    人气:

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统一安排,2018年1月1日(星期一)元旦放假1天,1月2日(星期二)正式上课。为确保教育教学正常秩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假期值班工作

安全工作处要做好昼夜值班工作安排;校长办公室统筹安排白天值班工作;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安排好人员值班,确保假期水、电、暖的供应和各方面的后勤保障。各单位(部门)做好本单位值班工作,值班人员可不在校值班,但值班期间不得离开居住地外出,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在校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时间,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绝不允许发生擅自离岗、脱岗现象,认真做好值班记录;要认真执行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制度,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事态发展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协调、妥善处置,不得延误。各校区24小时值班电话为:秦皇岛校区8058110,昌黎校区2039013,开发区校区8017122。

各单位(部门)将元旦值班安排进行公告并于12月28日前报到校长办公室备案。电子版发至:ksybgs@126.com,联系电话:8076158。

二、加强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
1.各单位要在假前对所属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

2.安全工作处负责协调各单位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各实验楼、教学楼、学生宿舍要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3.元旦放假期间,全校师生员工要遵纪守法;教职员工不得从事有悖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活动;严禁在教学区和学生生活区燃放鞭炮,避免发生火灾。

三、加强对各类教育教学活动的协调管理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占用学校的教育教学资源举办非我校教育教学职能范围内的各类活动,违者将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2.二级教学单位开展教学活动,如需占用教学场地,须经教务处和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批准,报校长办公室备案。  

     校长办公室

                                                                               2017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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